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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9日電)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今天公布103年健保收入超過新台幣6億元醫院,不過,申報標準將逐年降低,從民國105年開始,應申報標準降為4億元、107年再降為2億元。 民國103年有111家醫院領取健保醫療費用超過6億元,健保署上午分析各院財報指出,林口長庚結餘27.8億元再度奪冠,比去年多賺超過9億,第二名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7.3億、第三名台大醫院16.9億。虧損前三名則是嘉義長庚、基隆長庚和壢新醫院。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當年領取的保險醫療費用超過一定數額者,應於期限內向保險人提報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的全民健康保險業務有關的財務報告並公開。 健保署專門委員張溫溫說,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院所應提財務報告門檻採階段擴大辦理,102年至104年應申報的標準為領取超過6億元,105年至106年降為4億元,107年後再降為2億元。 健保署推估,到107年時需公開財報的醫院所領取的醫療費用占率可達到所有醫院費用的9成以上,透過資訊公開,讓大家對健保資金運用有更清楚的認知,落實民眾參與及共同監督,提升全民健保資源使用價值。10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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